魯衛食安函〔2012〕2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衛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以及《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我廳組織制定了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見稿)。現征求你部門意見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13年1月15日前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意見。
傳真:0531—82679707 電子信箱:zhaojshan@126.com
附件:1.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飲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
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