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各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定點檢測中心:
按照綠色食品標準體系“十二五”發展規劃整體部署,“十二五”期間我中心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建設要求,對現行綠色食品標準進行全面清理修訂。2012年我中心計劃修訂七項綠色食品通用技術標準,已通過農業部審批立項,具體包括《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調查、監測與評價導則》、《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綠色食品 獸藥使用準則》、《綠色食品 肥料使用準則》、《綠色食品 食品添加劑使用準則》和《綠色食品漁藥使用準則》等標準。
為確保標準修訂工作既能充分體現綠色食品標準的先進性,綠色食品的安全與優質特色,又能有效解決標準執行中的實際問題,現針對上述七項標準修訂項目向各有關標準執行單位征求修改意見和建議。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總結執行上述標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將問題和修改意見盡快反饋我中心科技標準處。另請各地綠辦(中心)協助征求相關生產單位意見,并就兩項環境標準征求當地定點環境檢測機構意見,將意見匯總后一并反饋我中心。上述七項標準是綠色食品標準體系的基礎和核心,是綠色食品生產和認證的重要依據,其技術內容的變動將對綠色食品工作帶來較大影響。請各相關單位予以重視。
請各相關單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