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6月23日報道:(記者李永明)食品安全除國家標準,山東也將針對地方食品特點和飲食習慣制訂食品安全的地方標準。23日,省衛生廳公布《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實施細則》,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主要是針對“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山東省內統一實施的”情況,但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將不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山東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當保障公眾健康,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為依據,考慮山東省地方食品特點和飲食習慣,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實施后,省衛生廳將根據科學技術發展、相關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跟蹤評價結果等情況,組織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對標準進行復審,確定其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復審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