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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新國標”紛爭

發布日期:2010-06-23  來源:財經網   復制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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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乳品“新國標”紛爭

  新標準出臺過程令人費解,關鍵指標的顯著降低讓人驚訝,而非止一處的標準模糊或硬傷,令人擔憂其是否堪當整飭乳業的重任

  6月11日,北京京西賓館。

  來自商務部、衛生部等中央部委的數十名官員共商食品安全議題。一名聽眾當場質問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安全監管司司長徐景和:“食品安全監管到底誰說了算?究竟能不能管好?管不好應該如何問責?”徐景和一時語塞。

  在食品安全成為重大公共話題之際,由衛生部牽頭制定,今年4月下旬公布、6月陸續開始實施的《生乳》等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下稱“新國標”),自公布之日起即引起行業震動,其中不乏亮點,但同時飽受行業內外爭議和責問。

  “新國標”取消了1986年“國標”中生鮮乳收購標準的四個等級,只設最低限度。尤其是生乳收購標準中的蛋白質最低值及微生物限量這兩項核心指標,與1986年相比顯著降低。

  1986年“國標”中,就必須優先遵照、因此最具可比性的生鮮乳第一等級而言,規定蛋白質最低值為2.95%,而2010年“新國標”設定蛋白質最低值為2.8%。中國主要奶牛品種為荷斯坦奶牛,在國際奶牛養殖界,通常認定這種奶牛的蛋白質最低值為3.18%。

  1986年“國標”中,生鮮乳第一等級的微生物限量為每毫升50萬個;“新國標”微生物限量為每毫升200萬個。美國、歐盟生鮮乳微生物限量為每毫升小于10萬個,香港的限量為每毫升小于20萬個,丹麥一級奶的微生物限量為每毫升小于10萬個,優級奶則為每毫升小于3萬個。

  1986年“國標”與國際標準已有明顯差距,2010年標準在其基礎上又大幅降低。不少乳業界人士直斥“新國標”是“歷史性倒退”。

  中國奶業完了,新標準名義上照顧奶農利益,實際上卻把牛奶搞得亂七八糟。”中國畜產品加工科技事業的開拓者和奠基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組成員、享有中國“乳業泰斗”之譽的駱承庠對記者表示。

  “全世界恐怕都沒有這樣低的指標。”曾參與“新國標”討論的上海奶業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顧佳升認為。

  利拉伐(上海)乳業機械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家淇亦稱,新標準與科學化飼養奶牛、提高奶牛品質單產的產業初衷相背離。“既然隨便飼養都能合格,農民還有什么動力改善質量。”5月中旬,在綿陽舉行的一次乳業發展論壇上,張家淇對記者表示,長遠來看,“新國標”可能造成的遺患將難以消弭。

  作為食品衛生標準的一個試點,乳業新標準的制定有望給整個食品安全新標準探路。而對于尚未完全從三聚氰胺事件沉重打擊中恢復過來的中國乳業,“新國標”無疑將影響其未來方向。

  關鍵指標的降低只是一個火藥引子,在專業人士眼里,“新國標”中非止一處的模糊界定甚至明顯硬傷,令人擔憂其是否堪當整飭乳業的重任。

  經過最近“黃金十年”的快速發展,雖有行業丑聞困擾,且受經濟低迷打壓,中國乳業的發展速度仍然穩健。

  據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今年4月公布的數字:2009年全國規模以上乳制品企業工業總產值累計1650.2億元,同比增長12.38%,乳制品總產量1935.1萬噸,同比增長12.88%。如此涉及數億消費者的千億元規模的行業,國家標準的些微改動,均易牽涉各方力量與利益的復雜博弈。

  火線任務

  2007年年初,衛生部即開始組織有關部門對中國現行乳與乳制品標準進行清理與歸并,籌備制訂乳業“新國標”,但進展甚緩。

  2008年9月,三鹿事件爆發。次月9日,國務院火速出臺《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其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權負責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并賦予衛生部組織制定乳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的責任。”

  當月,衛生部就召集乳品企業加工代表及衛生系統專家,參與制訂乳業新標準。知情者回憶,此次會議上,專家對于乳業標準制訂歸屬權爭論尤為激烈,反對者稱,標準制訂者應為奶牛養殖歸口單位農業部,而非對乳業并不熟悉的衛生部。

  11月,不甚明晰情況的衛生部提出,生乳標準以農業部意見為主,并希望農業部每月單獨例會討論后反饋意見。

  由于乳業涉及部門眾多,2008年12月開始,衛生部會同農業部、國家標準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輕工業聯合會、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中國奶業協會等機構,成立了乳品安全標準工作協調小組和乳品安全標準工作專家組,正式開展標準制修訂工作。

  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擔任協調小組組長,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國家標準委副主任孫曉康等擔任協調小組副組長。專家組組長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副所長王竹天擔任。逾70名專家成員來自相關部委、大專院校及乳品企業。

  記者獲悉,“新國標”具體起草任務由衛生部監督局委托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承擔,參與起草的人數超過70人,標準分設乳品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理化檢測方法、微生物檢測方法及乳品生產規范五個工作組,參與討論人數超過600人。

  2008年12月29日,衛生部聯合農業部、國家標準委等部門在京召開乳品質量安全標準工作第一次協調小組會議,會議決定,標準制訂工作分四個階段開展。

  第一階段為準備階段,時間為2008年12月末起到2009年2月,主要工作是調查和分析現行乳品標準存在的問題,參照國際標準的框架和原則,擬定乳品質量安全標準框架和制修訂原則。第二階段為制修訂標準階段,時間為2009年2月-5月。第三階段為廣泛征求意見階段,時間為6月-7月,包括社會征求意見和世貿組織成員征求意見。第四階段為標準批準程序,時間為2009年8月-9月。

  但衛生部整體協調工作費時費力,導致標準進展一再拖延。

  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再次認定了衛生部作為標準起草者的主體地位。

  該法規定:“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工作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直至2009年底,標準起草實際工作方見起色。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2009年12月,陜西金橋乳業、上海熊貓乳品有限公司再次爆出生產銷售三聚氰胺超標產品丑聞,國務院責令乳業“新國標”早日出臺。

  至2010年2月6日,國務院又高調設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國務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共有15個部門參加,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回良玉、王岐山任副主任。重壓之下,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

  在此形勢下,乳業安全新標準,被當做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的試點,出臺緊迫性日甚一日。

  應急而生

  標準參與討論者上海奶業行業協會副秘書長顧佳升稱,在眾多標準中,耗時最久的是《生乳》標準,而熟悉情況的農業部幾乎沒有參與。“衛生部并不了解奶業的實際情況,導致會議多數時間浪費在無意義的討論上,使得標準推出時間大大延期。”顧佳升告訴記者。

  農業部乳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高工程師張宗城說,與會專家普遍對奶業狀況缺乏了解,迫于時間壓力,最終的工作只是對數千項指標的整理合并。

  在會議上,與會專家多是各省疾控中心的官員,主要討論的是如何合并的問題,而沒有借鑒提高。“很多都是原封不動地合并,所以工作量并不大。”張宗城回憶道。

  會議對既有的混亂體系做了歸納修訂,以黃青霉素為例,既有法規中,對指標檢測的不同規定就達五種,對乳品脂肪含量的不同規定亦達三種。

  在標準制訂過程中,一稿至三稿的評審均秘密進行,并未廣泛征求意見,只在最后一稿進行了公示。在整個過程中,衛生部沒有主動征求奶農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統一過程耗時甚久,臨近截稿,各類反饋意見仍未能逐一采納,衛生部不得已最終采用“一刀切”的辦法。

  衛生部最終在對160余項現行和正在制訂中的乳品相關標準進行分析和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75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產品標準、生產規范和檢測方法標準三大類,其中產品標準17項,生產規范2項,檢測方法56項。

  其中66項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的審查,發布為國家安全標準。

  和原來160余項數量繁多、相互打架的乳品“國標”相比,現在頒布的66項標準大為精簡,其中值得稱道的是,吸納了原屬于“政府規章制度”的關于“液態乳標鮮、標純、標復原”的“三標”內容,大大提升了這項規定的法律地位,這使得消費者可通過各類標識一目了然地區分市場上的各種液態奶。

  前全國食品工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郝煜稱,作為目前惟一強制執行的標準,“新國標”最大遺憾是“守舊”。

  專家組工作的原則只是“整合梳理”,因而缺乏應有的“與時俱進”動力。

  同時,“新國標”沒有注明起草單位、參與起草人及后續承擔宣傳解釋的對應部門。“這種不符合立法規范的情況在乳業歷史上還是頭一回。”一名熟悉乳業相關法律法規起草規程的內部人士稱。

  記者多次向衛生部提出采訪要求,但截至發稿,亦未獲安排。一位衛生部官員告訴記者,鑒于乳業標準已引起行業內外巨大爭議,衛生部將于近期組織一次媒體交流會,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

  受質疑的專業性

  長久以來,奶業管理沿襲前蘇聯模式,行政權力條狀分割非常明顯,涉及部門多達15個,質檢總局負責制定產品標準,衛生部門制定衛生標準,農業部門制定農業標準,商務部門制定商業標準,工信部制定加工標準,這些標準常有相互抵觸之處。生乳標準的話語權歷來不在最為熟悉情況的農業部,而在其他各類主管部門。

  “這導致眾多政策推行不力,問責不清。”中國奶業協會副理事長王懷寶稱,以學生奶為例,推行十年普及率至今不足2%。

  政出多門導致各主管部門的專業能力缺乏。“衛生部專家知識背景多是公共衛生和分析檢驗,但缺乏乳品行業背景尤其是乳品工藝,因而導致很多標準避重就輕。”顧佳升稱。

  專業性不足導致乳業“新國標”體系結構與國際標準存在很大不同,國內以最終的產品標準為主,檢驗方法也是為終端成品“把關”需要而配置的。術語標準和工藝標準則幾乎是空白。而國際標準體系的結構則主要由三個部分組成:專業術語定義、生產和加工過程工藝、檢驗方法,產品成品標準退居其次。

  一名三元乳業的高管表示,“新國標”規定生乳是“健康奶畜所產”,但究竟什么是“健康奶畜”卻缺乏明確規定,在檢測指標里,也未對用于判定是否健康奶畜的體細胞檢測作出規定。

  另外對于一些重要參數缺乏基礎研究依據,例如“200萬微生物含量”依據何來。“很多東西看起來是拍腦袋決定的。這就不是一個很完善的標準,合理性大打折扣。”上述三元高管表示。

  “新國標”中關于生產工藝的規范只有寥寥兩項,且含混不清。例如《殺菌乳安全標準》,對究竟采用何種加工工藝、加熱溫度與受熱時間等關鍵元素指標只字未提。“現在的標準是重檢測輕過程控制,本末倒置。”中國奶業協會原常務理事王丁棉稱。

  乳品加工的基本原則是盡可能減少加工過程營養的損失和有毒有害物質的生成。在國際上,各國政府都對殺菌工藝過程進行參數限定,并列入現場監管范疇。

  “新國標”這種輕工藝過程的做法存在巨大安全隱患,例如超高溫瞬間滅菌技術(UHT)在加工過程中使用超高溫和長時間存放會導致褐變,產生的有毒元素達到一定量可致癌。

  王丁棉認為,“新國標”對乳品行業的核心加工要素——熱處理方法、強度不作具體規定,會導致企業濫用這一技術。過度熱處理不但使營養損失,有害物質大大增加,而且改變了乳的質地與風味,反過來促使企業使用穩定劑和香料等食品添加劑,從而增加了乳品的不安全性。

  但是這些建議均未得到采納。

  據顧佳升統計,世界上“乳與乳制品”不安全事件80%以上集中在“食品的物理、生物和化學三大危害”之一的“生物危害”上,而中國則幾乎集中在“化學危害”。他認為這與乳企特別偏愛通過“過度熱處理”殺滅乳品細菌,進而在過程中添加香料改進口感息息相關。

  誰在推動標準降低

  生乳“新國標”關于蛋白質及微生物含量兩項核心指標趨低,引起業內激烈反彈。

  中國奶業協會乳品工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畜產品加工研究會乳品加工委員會副主任、原“衛生部全國乳與乳制品定標組”副組長曾壽瀛對《財經》記者表示,“沒有好面蒸不出好饅頭。原料奶蛋白質含量降低帶來的不是一般的問題,會帶來乳品加工行業一系列的深層次問題。”

  曾壽瀛回憶,早在2009年6月19日召開的全國乳品安全委員會工作會議前,關于蛋白質含量標準的討論已有十余次,絕大多數與會者支持沿用原來的2.95%標準。兩大乳業巨頭蒙牛和伊利則屬于“降低派”。會議主持人動員曾壽瀛宣講維持2.95%的必要性。

  “一直到8月底,所有專家委員會成員都再也沒有對蛋白質的標準提出異議。”曾壽瀛說。

  但其后進展卻頗多變數。作為生乳“新國標”后期的參與審稿者,曾壽瀛回憶,直至2009年8月底,在送交農業部與衛生部的審稿中,蛋白質含量都是2.95%。10月20日,衛生部網站上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的標準已經修改為:每年5月至9月標準為2.8%,其余時間為2.95%。

  到2010年4月22日“新國標”正式網上公布時,標準已悄然變為2.8%。

  “短短幾個月為什么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我問了其他參與審稿的人,沒有一個人能說得清楚。作為制訂參與者,我們沒有裁決權,甚至連一點知情權都沒有。”曾壽瀛說。

  這一重大更改事前沒有通知,事后也沒有任何解釋,變更原因至今未明。

  就生乳標準與衛生部有過密切配合的一位農業部官員表示,衛生部將2.8%確定為“新國標”這一決策的不透明性,他也不理解。

  記者獲悉,將蛋白質最低值標準降至2.8%的最大推動力,來自農業部。

  農業部畜牧業司副巡視員、奶業管理辦公室主任王俊勛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拋開現在的論爭,“新國標”會在今后的實踐中得到檢驗。”他認為,標準的高和低只是看法問題,標準低并不代表不正視問題。

  王俊勛透露,2008年10月,衛生部首次與農業部討論的就是原奶收購標準。在標準起草之初,衛生部曾希望提高原奶收購標準,但農業部認為在現有時機提高原奶收購標準并不合適。

  農業部奶業管理辦公室成立于2008年10月24日。此前農業部對全國原奶整體指標也缺乏了解。為了配合完成生乳標準制訂,王俊勛迫在眉睫的工作就是收集原奶收購方的各類數據。

  在其努力下,農業部一年之內收集到十余萬個原奶收購數據,這些來自國內規模較大的乳品企業、第三方渠道以及奶站的基礎數據,對于標準最終確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農業部調查數據顯示,國內最大的一些乳品加工企業,夏天時蛋白質含量基本都達不到2.95%,個別情況下甚至低至2.26%,達標的企業寥寥無幾。“沒有哪個企業敢說它沒有收過2.95%以下的牛奶,與其桌面下偷偷摸摸做,不如把事情拿到桌面上解決。2.8%就是立足國情實事求是。”王俊勛稱。

  中國奶協數據顯示,國內奶牛養殖仍以小規模散養為主,1頭-5頭奶牛農戶比例達78%,6頭-20頭所占比例約13%,其散養規模占全國奶牛總存欄量的80%-90%,王俊勛稱,“短時間內扭轉這種局面是不切合實際的。”

  另一項中國奶協調研數據顯示,2009年3月,全國奶牛養殖戶虧損面超過50%,黑龍江省一度達到75%,時至今日,虧損面尚有35%。“奶業需要的是休養生息,長此下去整個產業基礎就全沒了。”王俊勛表示。

  他認為,蛋白質含量標準設置太高會危及奶農生存。在既有利益分配格局中,對奶農而言,尚無一個合理退出機制,不甘被動退出的人會以造假形式蒙混過關,從而引發質量隱患。

  達能營養中心(中國)總代表張國雄也主張,相對寬松的標準,可以避免奶農作假。以微生物含量為例,他認為,在既有飼養水平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過高的標準會刺激更多危險行為,一些奶牛飼養者可能會采用臭氧消毒滅菌的辦法,在此過程中會產生致癌溴化物。

  王俊勛甚至認為,2.8%的標準其實亦顯多余。之所以還要規定蛋白質最低值,是由于《乳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要制定乳品的“質量安全標準”。“不僅是安全標準,也有質量標準。”

  “不管蛋白質高低,牛奶都是可以飲用的。不同的原奶可以生產不同的產品。不應該將一部分奶農排除在市場以外。這里面也有維穩的因素。”王俊勛表示。

  對于農業部降低標準的主張,全球最大乳制品包裝企業利樂公司中國副總裁楊斌認為,監管部門把民生問題與產業發展問題相混淆了。“保護弱勢群體是否必須以犧牲整個產業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為代價,這種做法值得商榷。”

  內蒙古奶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李兆林認為,標準的降低使收奶范圍放寬,變相地為養殖水平低的農民散戶養牛開綠燈,短期內有利于農民增收,長遠來看與國家推行規;曫B并不匹配。

  隱現利益博弈

  在標準降低的背后,一些業內人士多次提及蒙牛、伊利兩大乳業巨頭的表現。

  一位知情者透露,在標準討論過程中,伊利負責奶源的會議代表曾表示,按照現行2.95%標準,內蒙古、黑龍江分別有10%、6%原奶無法達標,河北亦有相當比例原奶無法合格,全國數量更為驚人,以此希望降低標準。

  蒙牛、伊利兩者共占據中國乳業市場31%份額,且增勢兇猛。

  “如果蒙牛、伊利的牛奶都不合格,監管部門會懷疑標準制定的普遍適用性,如此大的體量使得監管部門不得不參考其意見。”一名知情者稱。

  據稱蒙牛也希望“國標”放寬口子。針對衛生部網上公布的乳業標準公開征求意見稿,有消息稱蒙牛曾提供反饋意見,希望將細菌含量放寬至每毫升1000萬個。這幾乎是歐盟標準的100倍。

  但蒙牛方面對記者堅決否認有過上述主張,相關人士解釋道,蒙牛目前可控奶源占其全部奶源的70%以上,并要以更高品質標準來贏得市場,無須主張降低標準。

  全國乳業目前50%以上均是手工擠奶,剛擠下的原奶中微生物含量一般每亳升不超過30萬個,微生物超標的原因主要是二次污染及疾病。一旦當地收購半徑過大難以及時輻射,這些牛奶通常會存放在奶罐中一到兩天甚至更久。

  與蒙牛方面提供的數據相反,業內人士認為蒙牛對散戶奶源的依賴性極強。降低細菌標準,客觀上它是受益的,可以借此擴大收購半徑,緩解原料匱乏壓力,并降低原奶收購成本。

  即使是一些看起來有進步意義的標準,在實際制訂過程中,也不得不達成某種妥協。

  在2009年8月5日和8月19日的專家組會議上,衛生部決定引入原農業部和質檢總局關于“三標”的規定內容,將其提升至法律地位;同時在相應乳品標準里,增加各種液態乳的基本特性描述和主要技術指標等內容,并配套設立相應的檢驗方法標準,為具體落實“三標”規定提供判別技術支撐。

  但是,到了10月20日,在衛生部網站公示的“乳品安全標準征求意見稿”里,各種液態乳基本特性描述和主要技術指標內容及相應檢驗方法標準均被刪除,僅保留了“三標”內容。

  這一結果被業內專家認為有利于常溫奶的壯大。常溫奶占據著中國的90%乳品市場。而市場上的常溫奶40%-50%是用復原乳制成,并且只有極少數產品在包裝上標明“復原”字樣。“消費者從口感上很難知道這一點。如果知道了,很多人可能就會選擇不喝。”一位業內知情者說。

  蒙牛、伊利都是以常溫奶為主,主要生產“利樂包/枕”包裝、保質時間長的超高溫滅菌奶,借助強大營銷攻勢占領市場。但其全國性銷售網絡及超長供應鏈使其能夠達到“標鮮”標準的產品極少。“‘三標’規范越詳細,無疑越不利于它們的發展。”一位行業知情者說。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一名官員曾對起草專家說:“標準是各方利益協調的產物,很遺憾有關工藝規范的內容沒能保住,希望你們能夠理解。”

  在標準起草的前期,蒙牛、伊利還負責起草了與乳品生產企業最為密切的三大產品標準:《巴氏殺菌乳安全標準》和《滅菌乳安全標準》由蒙牛起草,《生鮮乳安全標準》由伊利起草。

  盡管政府機構邀請大型企業參與標準起草,不乏國際慣例,但蒙牛和伊利作為標準起草者的資格仍遭受質疑。有人認為與其發展規模相比,蒙牛這種奶業巨頭并未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在三聚氰胺事件中也存在重大污點。

  在由王丁棉組織的2009年7月17日中國(重慶)奶業高峰論壇上,來自全國20多個城市奶協、20多家乳品企業和數家大中院校的代表,在會上紛紛公開指責蒙牛、伊利在標準修訂過程中于己牟利。

  “由常溫奶企業起草巴氏殺菌乳標準,背后是利益集團的影子。參與標準修訂的乳企顯然不愿意自我束縛手腳。”王丁棉稱,這導致在標準制訂過程中缺乏透明度,很多時候只是走程序。

  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中國畜產品加工研究會名譽副會長魏榮祿透露,蒙牛在起草之初即希望將“復原乳”一詞寫進《巴氏殺菌乳安全標準》和《滅菌乳安全標準》中,以求將其法律化。而在定稿《滅菌乳安全標準》中,蒙牛成功使得“復原乳”成為“滅菌乳”定義的一部分。在該標準中,“超高溫滅菌乳”和“保持式滅菌乳”的定義都含有以下文字:“以生牛羊乳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復原乳……”

  “復原乳”一詞最終沒被寫進《巴氏殺菌乳安全標準》中。但魏榮祿等業內人士認為,《巴氏殺菌乳安全標準》中,“巴氏奶”的定義——“僅以生牛羊乳為原料,經巴氏殺菌等工序制得的液體產品”,由于定義模糊,最終可能為用復原乳制作巴氏奶提供了縫隙。

  魏榮祿稱,“這個標準使蒙牛等大量用復原乳生產純牛奶的企業,有可能撇開之前‘24號文’(2005年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關于必須標注‘復原乳’名稱的規定;其次,用法律文件的形式,間接明確了巴氏奶陣營可以使用復原乳生產巴氏奶,瓦解傳統巴氏奶廠家‘鮮’的核心賣點。”

  2005年的“24號文”出臺之際,蒙牛和伊利就曾極力反對標注“復原乳”。

  作為復原乳的反對者,魏榮祿和顧佳升均沒被邀請參加該標準最終討論。2009年中在北京香山飯店舉行的閉門研討會上,魏“不請自來”到會場旁聽,在會上他提出標準要營養和安全并重,大力倡導發展巴氏奶,遏制復原乳的畸形發展,但很快遭到各方駁斥——“一些人以會議討論的是安全問題、與營養無關為由,根本不讓我發言。”

  在2009年5月研討會議上,光明乳業牽頭制定的《酸奶安全標準》,曾遭到蒙牛、伊利炮轟。光明試圖將自己獨自掌握的一種無菌酸奶工藝寫進標準之中,但蒙牛、伊利激烈反對在新標準中寫入這一新工藝。

  在乳業標準的意見稿中,農業部曾希望刪除鮮奶收購中的“感官指標”標準,“它主觀性太強,在操作中不可能有標準的眼睛和鼻子去看去聞,因此經常被奶企用于原奶收購時克扣奶農。”但這一建議遭到蒙牛反對,最終流產。

  但對于上述情況,蒙牛、伊利最終均謝絕接受記者正式采訪,不愿進行公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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