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世貿組織發布了G/TBT/N/KOR/268號通報,通報韓國《食品標簽標準》(Labelling Standards for Foods)修訂案,修訂案主要內容如下:
如果一個最小單位的待售產品包含一個以上的單個的一份食用量的容器并且有一個容器的最大平面大于30平方厘米,那么,單個的每個容器需要標示在容器中的產品名稱、凈含量和熱量、銷售期限和營養信息;
玻璃制加熱裝置應有警示標簽,告知消費者避免讓這些裝置受到突然沖擊,并且破損玻璃的鋒利鋸齒狀玻璃片能使它們割壞它們自己;
具有“耐熱”字樣的玻璃器皿,應滿足朝鮮技術標準局的韓國工業標準規定的耐熱玻璃器皿熱膨脹系數。
該修訂案已在2010年3月12日的《韓國食品藥品管理預先通告No.2010-66》刊登。此通報的評議期為60天。生效實施期待定。
2009年3月23日,世貿組織發布了G/TBT/N/KOR/209號通報,通報韓國的《食品標簽標準的修訂草案》。通報介紹了對于韓國《食品標簽標準》(Labelling Standards for Foods)的以下4項修訂:
——廢止這一要求:當進口產品的國外名稱須翻譯成韓文標示時,此種產品的名稱以括號前后標示韓文及外文;
——允許原料名稱或除了糖漿外的食品成分作為糖漿產品的名稱的一部分;
——撤銷要求標示咖啡濃縮液用于飲用時建議的水量;
——為了安全,將下列的食品添加物從可用的食品添加物刪除:
Butyl ρ-Hydroxybenzoate;
Propyl ρ-Hydroxybenzoate;
Isobutyl ρ-Hydroxybenzoate;
Isopropyl ρ-Hydroxybenzoate.
此通報的評議期為60天,截止期為200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