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產業省2009年12月9日發布了G/TBT/N/JPN/318號通報,標題為:修訂《合理使用能源法案》執行法規和經濟產業省省頒公告。
為了應付商業及住宅部分新近增長的能源消耗、全球變暖問題等等,通過普及高能耗效率的機器和設備,促進在日本總能耗的合理化。按照根據《合理使用能源法案》的判斷標準修正案,將修訂在第4項中列出的產品的范圍、能耗標準(能耗效率),以及能耗的測量方法。
該修正案擬批準日期:2010年3月。擬生效日期:2010年4月,標簽的寬限期大約一年。提意見截止日期:自分發日期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