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了解到,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國已注冊和初步審定地理標志771件。
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于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地理標志產品具有地域不可更換性,離開該地域生產的同類產品就不具有這些特點。
據介紹,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解決"三農"問題的重大決策,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推動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富農作為服務"三農"的切入點,積極指導相關機構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建立地理標志注冊申請單獨排隊、加快審查的"綠色通道",縮短了審查周期,使地理標志注冊量和初步審定量大幅增長。
據統計,近兩年地理標志注冊和初步審定量達470件。地理標志對于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得到各級人民政府和地理標志注冊人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