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由水科院南海所主持的《帶殼蝦干》廣東省漁業地方標準在廣東省廣州市通過專家審定。
該標準是在充分參閱相關文獻工作基礎上,根據我國和廣東省目前帶殼蝦干的生產、運輸、貯存和銷售的實際需要而制訂的。標準的技術內容敘述正確、簡明易懂;標準的構成嚴謹合理;內容編排和層次劃分清晰,符合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基本要求。
標準在制訂過程中,對省內有代表性的帶殼蝦干生產、進出口企業和市場等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研,對與之相關的國內外標準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并作了充分的試驗,廣泛征求和采納了國內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生產企業的意見和建議,所制訂的標準科學、合理。該標準規定了帶殼蝦干的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使標準更具實用性,可操作性強。標準的制訂和實施,對監控帶殼蝦干產品質量、規范產品市場,確保廣大消費者安全、放心的食用帶殼蝦干產品都具有重要作用。
審定專家組查閱了相關文件,聽取了匯報,一致同意標準通過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