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歐共體發布通報,擬修改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有關食品添加劑的法規。
有關食品添加劑的第1333/2008號法規要求含一種或E110,E104,E122,E129,E102及E124多種染色劑的食品應有附加標簽,注明此類染色劑對兒童活動及注意力有負面影響。本規定將于2010年7月20日起適用。另外還有一項立法隨科學技術發展更新的要求。第1333/2008號法規附件V所列染色劑準許用于某些酒精飲料。
酒精含量超過1.2%的產品不針對兒童消費,因此,第1333/2008號法規附件V規定的附加標簽即不需要符合,也不適合這類食品,所以需要修改第1333/2008號法規附件V,免除補充信息要求中的這些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