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第26號令)及《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上海市市政府令第8號)規定,現將《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面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期限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公開征求意見期間,相關單位和個人若對標準文本有修改意見,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反饋標準起草單位(聯系人如下)。市市場監管局將在公開征求意見期滿后組織專家對上述地方標準開展技術審查。
聯 系 人:謝宗
聯系電話:021-23117422
傳 真:021-63555919
電子郵箱:kudo613@163.com
聯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號
郵 編:200003
附件:1.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2.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3.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摘要)(英文)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
附件2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說明
附件3 醫療廢物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