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具有佛山特色的新型標準體系,滿足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現公開征集2024年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要求
(一)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地理標志產品等特殊技術要求和我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發展迫切需要的標準項目。
(二)對一般工業產品的技術要求以及產品檢驗方法,不得制定地方標準。符合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場主體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標準。
對有機、綠色、無公害、富硒、富鋅等農產品標準,原則上不予立項。嚴格控制涉及評分、評級、評估、鑒定等范圍的標準。
對不包含技術要求的一般性工作程序、手續、職責、措施、辦法、規定等,或僅為某項具體工作服務、明顯不屬于共同使用、重復使用的標準化對象的,不應制定地方標準。
(三)申報項目應與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聯系緊密,在領域內取得一定成效或形成特色亮點,需在全市范圍內統一規范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技術要求或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沒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省地方標準。
(四)市級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為提出部門和歸口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五)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申請,確保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并能夠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按計劃推進。
二、申報程序
(一)項目申報單位將《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建議書》(附件1)(一式三份)、標準草案(一式三份)和《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匯總表》(附件2)(一式一份)報送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二)各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部門本行業制定地方標準的需求,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擇優提出立項建議。
(三)項目申報單位將通過審核的相關材料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同時將電子版本發送至郵箱:fsamrbzhk@foshan.gov.cn。
(四)受理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5日。
三、申報材料
(一)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建議書;
(二)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匯總表;
(三)標準草案。
四、其它事項
(一)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確保項目的必要性和先進性。
(二)項目下達后,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項目名稱、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等,原則上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標準報批工作。
附件:1.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建議書
2.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匯總表
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聯系人:陳雪萍,聯系電話:0757-82321223,郵箱: fsamrbzhk@foshan.gov.cn)
附件1.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建議書.docx 附件2.佛山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匯總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