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委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24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范圍及條件
(一)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規定。
(二)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
(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范圍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要求、配套檢驗方法與規程、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
(四)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問題、立項背景、立項理由、已開展的基礎技術指標監測評估結論、擬立項的標準適用范圍及主要內容、研究設計思路、國內外相關研究情況等。
(五)項目承擔單位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應當為相關領域權威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組織等;
2.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
3.能夠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二、立項申報要求
(一)國家標準(包括通用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食藥物質目錄的除外)等不得制定地方標準。
(二)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委已立項或正在開展的項目重復。
三、報送程序及時限
(一)申報立項建議。填寫《2024年山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由項目承擔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科學文獻等支持性材料郵寄至山西省衛生健康委藥物政策與食品安全監測處,并將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立項建議初審。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對立項建議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初審。
(三)立項建議復審。秘書處根據初審意見,組織有關專家審核和論證,確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計劃。
(四)公開征求意見。省衛生健康委公開發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計劃并廣泛征求社會意見。
(五)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30日。
聯系人:楊曉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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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sxswjwsp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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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月3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