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2年第三批溫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溫市監函〔2022〕34 號)文件要求,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研究起草了《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維規范(征求意見稿)》。按照《浙江省標準化條例》的相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于2023年10月18日前,將《征求意見匯總表》加蓋公章(簽名)后,反饋至聯系人,個人反映的請署真實姓名。
聯系人:馮亮; 聯系電話:1377778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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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目次 前言 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1 5 建設要求 2 5.1 設備設施要求 2 5.2 安裝要求 2 5.3 平臺接入要求 2 6 運行要求 3 6.1 日常運行和維護 3 6.2 監測及輪巡抓拍 3 6.3 故障處置 3 6.4 安全管理 3 附錄A(資料性)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安裝正確示例 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溫州市標準化科學研究院、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的基本要求,并對設備、安裝、平臺接入、日常運行和維護、監測及輪巡抓拍、故障處置、安全管理等提出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建設運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0270 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基礎安全技術要求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GB/T 36932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裝及布線通用要求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通過在食品加工制作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連接線上平臺,在線上平臺經營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的一種形式。 4 基本要求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可結合自身實際,自主選擇通信運營商承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和運行維護,并應在建設前向承建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聯系方式等資料信息。 承建單位在確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資料齊全、符合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安裝條件后,應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確定安裝的視頻監控設備類型、數量等并簽訂協議,安裝數量應按表1進行確定,簽訂協議后應在24小時內完成視頻監控設備安裝。 表1 安裝數量的確定 安裝情形 安裝數量 經營場所使用面積50平方米以下,安裝一個視頻監控設備能實現監控范圍覆蓋食品粗加工、烹飪制作、專間、餐用具洗消等區域的 可以只安裝一個 因功能區域分隔、建筑結構阻擋等原因導致監控范圍無法食品粗加工、烹飪制作、專間、餐用具洗消等區域的,或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的 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增加視頻監控設備數量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應由承建單位統一集成推送至“浙江外賣在線”平臺,并在線上平臺展示,視頻信息在平臺后臺保存不應少于7日,視頻服務器帶寬應符合單個視頻滿足100人同時在線觀看不會出現卡頓現象的要求。 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應為平臺內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履行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展示提供技術支持。 5 建設要求 設備設施要求 視頻監控設備性能應滿足下列要求: a)分辨率不低于200萬像素; b)視頻編碼標準支持H.264、H.265; c)視頻存儲容量滿足不少于7日實時動態錄像的要求; d)外殼防護等級達到IP67; e)支持在環境溫度(-30~50)℃、相對濕度小于95%的情況下正常運行。 視頻監控設備宜采用槍型攝像機(筒形攝像機),支持槍型攝像機(筒形攝像機)安裝的有線網絡寬帶網關應有足夠的帶機性能和上下行帶寬分配給攝像頭,每路攝像頭上行帶寬不應小于4Mbps;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場所無法布線時,可采用無線網絡和有無線傳輸功能的球型攝像機,無線網絡信號接收強度不應小于-60dBm。 安裝要求 承建單位應根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可供選擇的環境狀況并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來確定安裝位置: a)遠離微波爐、烤箱、電磁爐等設備和高溫、高油污傳導區域; b)避免直對反光物體或墻體; c)避免鏡頭可視區遮擋; d)覆蓋食品粗加工、烹飪制作、專間、餐用具洗消等區域。 承建單位應根據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確定的安裝數量等要求進行設備安裝,確保完整監測到食品粗加工、烹飪制作、專間、餐用具洗消工作場景,安裝的正確示例見附錄A。 在安裝施工時,綜合布線應符合GB/T 36932要求,安裝應牢靠、緊固,電源接頭、網線網口應做好防水防塵措施。 設備安裝完成后,承建單位應開展下列工作: a)專用電源封條貼于視頻監控設備電源插座處; b)“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專用標識貼貼于機身; c)溫馨提示貼貼于廚房醒目位置; d)對現場設備安裝點位、視頻監控畫面等拍照或截圖留存。 平臺接入要求 在現場安裝完成后,承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將視頻信號接入“浙江外賣在線”平臺,并在平臺上標注視頻監控設備的名稱: a)單個視頻監控設備覆蓋粗加工、烹飪、餐用具洗消、專區等區域的,應標注為加工制作區; b)在粗加工、烹飪、餐用具洗消、專間分別安裝視頻監控設備的,應分別標注為:粗加工區域、烹飪制作區域、餐用具洗消區域、專間區域; c)單個視頻監控設備覆蓋粗加工、烹飪等2個或以上區域的,應按覆蓋的所有區域名稱標注,如粗加工、烹飪區域。 接入“浙江外賣在線”平臺的視頻信號應滿足下列要求: a)視頻編碼格式為H.264/HLS; b)“浙江外賣在線”平臺上8秒內能打開視頻; c)視頻播放穩定、流暢。 6 運行要求 日常運行和維護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在正常營業期間確保視頻在線,不應通過主動關閉設備等人為方式影響網絡餐飲“陽光廚房”正常運行。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對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監控設備、網絡設施等進行日常管理與維護,應及時對視頻離線及監控設備轉位移位、遮擋、關閉或斷電等異常情況進行修正,無法修正的應及時報修。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停用、拆除、更新(更換ID號)監控設備時,承建單位宜及時更新信息并推送至 “浙江外賣在線”平臺。 監測及輪巡抓拍 承建單位應每日對所有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視頻在線情況進行自動監測,監測時段不應少于四個時段。 承建單位應在每日規定時間,將前一日的監測數據推送至“浙江外賣在線”平臺。 承建單位應每日對從業人員操作行為和后廚環境的異常情況進行輪巡抓拍,輪巡時段不應少于兩個時段,輪巡數量不應低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總數的10%,以10天為一周期覆蓋所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承建單位應在每日規定時間,將前一日抓拍到的圖片通過接口推送至“浙江外賣在線”平臺,同一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同一監控設備抓拍到的同一行為,其圖片推送不應超過2張。 監測和輪巡抓拍的精準度應大于95%。 故障處置 承建單位應在收到故障修復申請后的24小時內受理,受理后先在平臺上或提醒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查看視頻監控設備是否存在轉位移位、遮擋、關閉或斷電等情況,若有以上情況的讓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修正,無法修正的(如網絡線路、設備等故障)的再由維護人員到現場進行維修處置。 承建單位應對完成修復后的現場拍照留存,并在平臺上查看畫面是否已恢復正常角度、正常畫面等。 安全管理 承建單位應確保數據信息安全,不應泄露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信息、監測數據、輪巡抓拍等數據。 網絡安全管理應符合GB/T 20270、GB/T 20271的要求。 A A 附錄A (資料性)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安裝正確示例 圖A.1給出了視頻監控設備安裝的正確示例。 圖A.1視頻監控設備安裝的正確示例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 溫州市地方標準編制說明(征求意見稿) 一、項目背景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2021年浙江率先實施網絡餐飲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上線“浙江外賣在線”數字化治理平臺,推進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和應用。2021年9月29日,通過《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經營者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2021年,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出臺《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實行登記管理的小餐飲店新入網從事網絡餐飲服務的,應當在上線前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自2022年3月1日起,通過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或其他網絡服務提供網絡餐飲服務的所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規定建成“陽光廚房”。 溫州市為進一步推進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不斷提升溫州市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水平,促進網絡餐飲服務高質量發展,2021年以來大力推進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溫州市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市電信、市移動、市聯通等相關部門,通過充分調研、多方座談、反復論證等舉措,推進網絡餐飲單位在后廚關鍵控制點安裝監控設備,并通過線上平臺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經過一年多的實踐建設,溫州市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截止目前,溫州市共有網絡餐飲單位2.2萬家,已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1.9萬家,視頻無法打開的8000余家,可視1.1家(視頻可視但畫面異常2000余家)。與此同時,在建設、運行維護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影響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和運行情況:一是受理延時現象普遍存在;二是安裝建設存在不規范問題,裝維人員受商戶的影響隨意變更攝像頭安裝點位,導致攝像頭沒有固定,角度沒有對準后廚區域,監控畫面傾斜、倒立等。三是后續維護沒有統一要求,市縣級運營商還有分層處置現象,裝維人員未根據實際的視頻異常原因進行分類整改;裝維人員整改完成后未現場核實平臺畫面是否已恢復正常角度、正常畫面。 目前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仍處于空白,標準化工作已滯后于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發展速度和現實需求。故基于解決以上問題,規范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迫在眉睫。鑒于溫州市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與運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編制《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既有較好基礎條件,又能為今后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規范化打造提供重要依據,為網絡餐飲服務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抓手。 二、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根據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2年第三批溫州市地方標準制定計劃的函》(溫市監函〔2022〕34號)的要求,編制《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 (二)協作單位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溫州市標準化科學研究院、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 (三)主要工作過程 1、標準起草階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成立由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溫州市標準化科學研究院、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等單位組成的標準起草組,明確總體要求、工作分工、進度安排等,并對溫州市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情況進行全面調研,同時廣泛收集相關政策文件、標準等資料,在此基礎上編制了標準草案初稿,經組織內部有關專家研討后,對標準草案初稿進行了認真地修改,形成了立項申報的標準草案。 2、立項階段(2022年11月)。2022年11月15日,進行標準立項論證,溫州市質量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應仁愛高工、溫州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衛達高工、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龔大豐副教授、溫州科技職業學院鄭曉杰教授、溫州龍灣區市場監管局董夫釵副局長、平陽縣市場監管局宋進勝副局長、溫州市標準化科學研究院袁燕舞工程師和林友孝工程師、溫州鹿城區市場監管局黃若佩科長等9位專家參與論證,經專家討論表決后以9票全票通過立項論證,同時專家提出了“依據的規范化對象(邊界),目標導向及規范使用者對象等,完善術語的內容,并在編制說明中闡述術語的來源,依據內容與規范的名稱及范圍等之間的邏輯關系展開編寫,附錄中的示例圖的表述要以正確的要求來表述”等修改建議。 3、研討階段(2022年12月-2023年9月上旬)。結合立項論證的結論及專家意見,標準起草組多次召開標準研討會,就標準框架、術語和定義和主要內容進行研討、修改,形成征求意見稿,并編寫標準編制說明。征求意見稿相比標準草案的修改思路及主要修改點見表1。 表1 征求意見稿相比標準草案的修改思路及主要修改點 標準草案框架 標準征求意見稿框架 修改思路及主要修改點 標準名稱: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維規范 標準名稱: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 結合立項計劃要求 3術語和定義 3.1“陽光廚房” 3.2網絡餐飲“陽光廚房” 3術語和定義 3.1網絡餐飲“陽光廚房” 結合立項論證專家意見,刪除“陽光廚房”的定義,并結合《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中的規定對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定義進行修改。 4基本要求 4.1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 4.2承建單位 4基本要求 結合立項論證專家會上意見并經過研討,基本要求章節要求為開展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和運行的前提條件或者后面建設和運行要求無法放進去的內容更為合適,且需包括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的相關要求,故不再單獨設“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承建單位”兩個條款標題。 主要修改點:刪除標準草案的基本要求中與下面的建設與運行要求有部分重復(如承建單位的監測、輪巡、故障處置等)的內容;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管理與維護要求移到“運行要求”;因安裝流程和規范的培訓既不屬于建設要求,也不屬于運行要求,故刪除該條款內容;增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自主選擇通信運營商作為承建單位的表述(結合省里文件),以及建設陽光廚房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供的材料;進一步細化承建單位在建設安裝前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確認的內容,如視頻監控設備類型、數量、簽訂協議等;并明確承建單位的視頻推送要求和服務器帶寬要求;結合省里文件和定義,增加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為“陽光廚房”視頻展示提供技術支持的職責要求。 5設備及安裝 5.1設備性能 5.2安裝施工 5建設要求 5.1設備設施要求 5.2安裝要求 5.3平臺接入要求 結合立項論證專家意見,將第5章標題改為“建設要求”,與第6章的“運行要求”構成標準的兩大模塊內容,與標準名稱相統一。經過研討,標準草案中的“設備性能”和“安裝施工”的部分要求為網絡設施要求,同時標準草案第6章設備接入也是屬于建設要求之一,故將“建設要求”章節框架改為“設備設施要求、安裝要求、平臺接入要求”3個模塊。 編寫思路調整為:設備設施要求為視頻監控設備的性能參數要求和網絡設施要求;安裝要求主要按安裝順序編寫,包括安裝位置確定-安裝施工-標識張貼、拍照留存等后續工作;平臺接入要求為現場安裝之后,承建單位在系統平臺上接入的要求,規定了接入的時限要求、視頻信號要求、平臺上視頻名稱的標注要求(結合省里文件)。 6設備接入 6運行要求 6.1日常運行和維護 6.2監測及輪巡抓拍 6.3故障處置 6.4安全管理 第6章標題改為“運行要求”,與標準名稱相統一。將標準草案中的“第7章監測及輪巡抓拍”和“第8章故障處置”移到第6章要求;因標準草案只是涉及承建單位的監測、故障處置要求,未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運行和維護要求進行規定,故增加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要求;因該標準與信息網絡平臺、信息設備相關,且涉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信息數據保密要求,故增加“安全管理”要求。 7監測及輪巡抓拍 附錄A網絡餐飲“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安裝正確示例 按立項論證專家意見,將標準草案中附錄A的安裝錯誤示例改為安裝正確示例,安裝正確示例圖需覆蓋所要求的加工制作區域。 8故障處置 附錄A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監控設備安裝錯誤示例 二、標準編制的原則 標準起草組遵循標準“統一性、協調性、適用性、一致性、規范性”的編制原則,參考《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結合溫州市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實際和現階段發展需求,研究制定本標準。 三、主要技術內容確定的論據 1、標準名稱的確定 本標準名稱按下達的立項計劃要求,確定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 2、術語和定義的確定 為了便于理解,本標準列出了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定義,該定義結合了《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浙市監餐[2021]19號)中附件1《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規范》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介紹,為更通俗易懂進行了提煉,即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通過在食品加工制作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連接線上平臺,在線上平臺經營信息頁面的顯著位置以視頻形式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現場的一種形式。 3、標準正文部分總體框架結構和內容的確定 本標準根據當前我市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實際和發展趨勢,在遵循國家和省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前提下,結合全市范圍內專題調研和研討交流情況梳理,確定了標準的框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基本要求”章節:確定了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和運行的前提條件和基本要求,主要內容確定是依據《關于貫徹落實<浙江省電子商務條例>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強化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的意見》中附件1《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規范》和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商承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要求,主要內容具體包括: 1)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自主選擇通信運營商作為承建單位以及建設陽光廚房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提供的材料的要求; 2)承建單位在建設前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資料、安裝條件的審查確認要求,以及視頻監控設備安裝前的安裝類型、數量要求(依據省里文件要求),并規定了受理安裝時限要求,以提高安裝建設效率,避免受理延時現象出現; 3)承建單位推送“陽光廚房”視頻的要求,包括視頻的后臺保持時限要求、視頻服務器帶寬要求等; 4)網絡餐飲第三方平臺“陽光廚房”視頻展示提供技術支持的職責要求,確保“陽光廚房”視頻的正常推送和運行。 ——“建設要求”章節:提出了設備設施、安裝、平臺接入等3個方面的要求,以上要求主要是結合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商建設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要求進行明確。其中設備設施要求主要包括設備性能參數要求、網絡設施要求,安裝要求主要從安裝順序考慮,規定安裝位置確定-安裝施工-標識張貼、拍照留存等后續工作的要求;平臺接入要求為現場安裝之后,承建單位在系統平臺上接入的要求,規定了接入的時限要求、視頻信號要求、平臺上視頻名稱的標注要求(包括單個視頻覆蓋全部區域、多個視頻覆蓋相應區域以及單個視頻覆蓋2個或以上的名稱標注要求),進一步規范了“陽光廚房”視頻監控設備的安裝和視頻的正常運行。 ——“運行要求”章節:為確保“陽光廚房”視頻有效運行,本標準規定了日常運行和維護、監測及輪巡抓拍、故障處置、安全管理的要求。其中日常運行和維護要求以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為主,包括確保視頻在線、不通過人為方式影響網絡餐飲“陽光廚房”正常運行、及時修正異常情況或報修等,同時也規定了“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停用、拆除、更新(更換ID號)監控設備時,承建單位宜及時更新信息并推送至 “浙江外賣在線”平臺”的要求;“監測及輪巡抓拍、故障處置”主要是對承建單位的要求,要求確定的依據主要是依據“浙江外賣在線”平臺運營商對承建單位的要求以及目前溫州市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商運維網絡餐飲“陽光廚房”的要求,包括監測不少于四個時段,輪巡不少于兩個時段,輪巡數量不低于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總數的10%,以10天為一周期覆蓋所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等,同時結合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商的技術能力和保證“陽光廚房”視頻有效監控的要求,規定了監測和輪巡抓拍的精準度應大于95%的要求;明確“安全管理”要求則是因為本標準與信息網絡平臺、信息設備相關,且涉及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信息數據保密要求,網絡安全管理要求也是引用了GB/T 20270《信息安全技術 網絡基礎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1《信息安全技術 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四、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依據和結果 本標準無重大意見分歧。 五、該地方標準與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的關系 現暫無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 六、預期的社會經濟效益及貫徹實施標準的日期、要求、措施等建議 (一)預期的社會經濟效益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是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抓手,是探索食品安全智慧監管、實現監管方式轉變的有益探索。通過制定與實施標準,引導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陽光廚房”承建單位等自覺遵循規范,有效解決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在建設、運維方面的要求不統一、視頻異常等問題,為后續溫州市持續規范化打造網絡餐飲“陽光廚房”提供依據,并引導社會各界通過“陽光廚房”在線視頻參與食品安全監督,不斷擴大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優化網絡餐飲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促進網絡餐飲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貫徹實施標準的日期、要求、措施等建議 本標準計劃于2023年11月申請報批。標準發布實施后,后續由牽頭單位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全市區域內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的標準化建設和達標工作。 七、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無 《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行規范》標準起草組 2023年9月14日 附件3: 溫州市地方標準《網絡餐飲“陽光廚房”建設運維規范》征求意見匯總表 序號 提出單位或個人 反饋意見 采納情況(采納/部分采納/未采納) 修改后文本 未采納理由 章條 編號 修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