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法定職責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提升質量安全推動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18〕33號)、《廣西區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認證方案》等文件要求,對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在廣西區外已發布實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且在我區同樣具有傳統食用歷史的地方特色食品,經評估論證,認證明確在廣西區域內等效實施。我委將在全區范圍內公開征集2023年第二批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申報項目內容須緊密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充分考慮我區地方食品特色和飲食習慣,做到科學合理、安全可靠。
(二)申報項目內容應整合現行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地方標準,突出廣西地方特色、傳統特色和行業優勢。
(三)申報項目內容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無交叉、重復或矛盾。
二、申報范圍
(一)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范圍為目前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廣西范圍內統一實施的食品安全標準,包括我區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地方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類別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
(二)開展認證的區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廣西區域內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
2.在外省已發布實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3.安全性評估未發現食品安全問題。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要結合本部門、本行業和廣西實際,充分發揮產學研等各方面力量,認真分析制定實施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需求,做好項目調研和申報工作。
(二)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的項目要從立項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論證,確保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先進性及有效性。
(三)申報2023年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立項應提交以下材料:
1.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計劃項目建議表。
2.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計劃項目任務書。
(四)申報材料請于2023年8月15日前以紙質文本和電子郵件(PDF、Word兩個版本)形式報至所在的設區市衛生健康委。各市衛生健康委要發布征集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公告,主動收集立項建議,于8月30日前經初審后匯總報送至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評審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衛生監督所)。
聯系人及電話:張慧君, 0771—5326478。
地址:南寧市桃源路80號。
電子郵箱:spc@wsjkw.gxzf.gov.cn。
附件:1.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計劃項目建議表
2.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認證)計劃項目任務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文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征集2023年第二批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意見的通知_2023071815595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