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21—2035年)》,進一步加強我省量傳溯源體系建設,提高計量測試能力和水平,經研究,擬將大變形引伸計校準規范等9個項目列入2023年度第一批湖北省地方計量規范制修訂計劃(見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開展編制
各主要起草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開展計量規范編制。
二、按時完成規范編制
(一)編制計量規范方案。請各主要起草單位于2023年5月30前,向省局報送計量規范編制方案(大綱)(見附件2),編制方案應明確規范編制各階段主要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計量規范編制方案(大綱)經省局審定后,統一向社會公開(特殊事項除外)。
(二)編制計量規范并預審。請各主要起草單位于 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關計量規范起草工作。
1.做好公示及征求意見工作。主要起草單位應通過公共網站向社會公示技術規范驗證數據(特殊事項除外),并收集社會公眾意見建議,公示及征求意見時間不少于1個月。
2.修改完善。公示結束后,主要起草單位應當吸收采納各方面合理意見,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
3.組織專家預評審。主要起草單位邀請行業專家組成專家組,對規范及編制說明、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進行預評審,并由專家組出具規范科學性、可行性的評審意見(見附件3)。
(三)計量規范報審。主要起草單位根據專家預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計量規范(送審稿),并聯同編制說明、試驗報告、不確定度評定報告、向社會公示驗證情況、專家預評審意見、征求意見匯總表等有關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報省局審定(見附件4)。
三、做好規范集中審查
省局統一組織相關領域專家以函審或會審方式對各主要起草單位提交的計量規范報審材料進行集中審查,經專家審查通過后,在省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擬發布計量規范(征求意見稿)。
四、其他事項
無法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規范編制的,主要起草單位應提前1個月向省市場監管局書面說明理由,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可以適當延期。省局將根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導各單位規范、科學開展規范編制。
附件:1.2023年度湖北省地方計量規范制修訂計劃(第一批)
2.湖北省計量規范編制方案(大綱)模板
3.湖北省地方計量規范審定意見表
4.湖北省計量規范報批表
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相關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