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24日將發出通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草案共九章五十七條。據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草案進一步明確了企業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事先預防和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其次,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職責,完善分段監管工作中的協調、銜接與配合。此外,草案還將食品安全法確定的較為原則的制度加以具體化,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
根據草案的規定,醫療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屬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疾病信息。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匯總、分析有關疾病信息,并及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直接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草案還規定,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原料驗收、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貯存管理、設備管理、不合格產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保證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