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9〕556號)要求及本市有關規定,我委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2022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范圍
天津地方特色食品,包括: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
(二)與地方特色食品的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
(三)與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
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通用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等不得制定地方標準。
二、相關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所規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范圍,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有利于解決本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體現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立項建議要從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做出充分論證,建議立項的標準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相關評估基礎。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等材料。
(三)立項建議應不與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重復。
三、報送時限及程序
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同時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格式填寫,與支持材料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郵箱
(wangyan07@tj.gov.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填寫的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材料加蓋公章,郵寄至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天津市和平區貴州路94號天津市衛生健康監督所1305室,300070王巖)。
(三)報送的立項建議,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通過后,列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四)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2年4月30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