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西寧海關、省糧食局,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定工作,進一步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我委公開征集2022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F將有關事宜函告如下:
一、立項依據和范圍
申請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應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且在本省部分地域具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的食品,可以申請立項建議。
范圍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與地方特色食品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與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含通用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按照傳統即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除外)等。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所需的技術能力和水平;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定所需要的專業水平;在承擔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能夠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定工作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能夠按照要求完成相關立項任務。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標準立項建議應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應當提供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等情況,并認真詳實填寫《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
(三)標準立項起草負責人由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指定,應當在食品安全及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造詣和業務水平,熟悉國內外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四)標準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五)標準項目文本編寫格式、結構和表述規則應當符合GB/T1《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要求。
三、報送時限與程序
各單位請于3月31日前,將立項建議書的電子版及紙質版報送至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企業)審評專家委員會秘書處(省衛生監督所健康相關產品科)。
(一)電子版報送。按照《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與支持性材料一并發送至電子郵箱:cpk7512891@sina.com <mailto:cpk7512891@sina.com>)
(二)紙質版報送。將《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一式三份,郵寄至省衛生監督所健康相關產品科(西寧市城中區南川西路69號,郵編:810000)
聯系人:黃庭琳 電話:0971-6258896
附件: 青海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
2022年3月10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