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我委自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22年度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立項依據和范圍
申請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的相關要求,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立項。其范圍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食品安全要求、與地方特色食品的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與地方特色食品配套的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不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通用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按照傳統即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等。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具備起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所需的技術能力和水平;能夠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所需要的技術工作;在承擔項目所涉及的領域內無利益沖突;能夠提供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工作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的資源和保障條件;能夠按照要求完成相關起草任務。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立項建議的標準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標準適用范圍和技術要求、現有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國內外相關標準情況等。
(三)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由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指定,應當在食品安全及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造詣和業務水平,熟悉國內外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四)申請的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三、報送時限與程序
請于2022年3月10日前將立項建議的電子版和書面材料報送至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上海市2022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立項建議書》(見附件,以下簡稱《建議書》)填寫,與支持性材料一并發送至電子郵箱:zhangyepiao@hs.sh.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所填寫的《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郵寄至秘書處(聯系人:張葉飄,電話:33976197,地址:常熟路280號,郵編:200031,傳真:33976446)。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