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及行業代表日前擬議重新制訂食品補充劑內的維生素及礦物質最高許可限量,以與歐盟食品內維生素及礦物質監管法規的制訂步調相一致。此舉意味著未來食品補充劑,如多種維生素劑和保健功能食品內高劑量的維生素C、鈣、鎂、β-胡蘿卜素、鋅及鎳等營養物質將受到限制。
目前,歐盟關于食品中添加維生素及礦物質的第1925/2006號條例,對可以添加到食品中的維生素和礦物質的元素種類及其相應限量標準做了統一明確的規定,但條例并不適用于食品補充劑。食品補充劑內添加的維生素及礦物質的監管仍處于非統一狀態。因此,最近幾年存在一種在食品補充劑內中添加過量上述營養成分的趨勢,而研究結果卻顯示,目前常見的維生素劑、功能保健食品等多種食品補充劑產品,其高劑量的維生素及礦物質可能對人體造成負面影響,如攝入過量的維生素E會破壞凝血功能,增加出血的可能性,攝入超過1000毫克的維生素C會影響腎臟的排毒功能,而礦物質類補充劑(如中成藥)過量食用,可損害中樞神經等。為此,制定統一的各種維生素及礦物質的合理的人體承受限量,是確保產品功能的有效性及人體健康的關鍵。
檢驗檢疫專家指出,食品補充劑行業未來發展空間巨大,歐盟修訂食品補充劑內維生素及礦物質最大限量標準的指導意義,在于使維生素及礦物質的使用不再含混不清和隨心所欲。相關產品的出口企業要嚴格按照歐盟要求,對食品補充劑的安全成分及劑量進行有效評估,提高原料成分的檢測標準和質量管理水平,加強技術實力,實現產業升級。消費者也應轉變“維生素、礦物質含量越高越好”的觀念,加強對各種安全管理規定和限量標準的了解,合理正確選用各種食品補充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