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有關單位:
為加強農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情況評價,落實中央專項巡視整改要求,我司決定開展豇豆和韭菜中農藥殘留限量及配套檢測方法標準實施效果跟蹤評價,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重點
廣泛收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中豇豆和韭菜有關農藥殘留限量及配套檢測方法標準(見附件1)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評估相關標準的適用性、科學性和可行性。
二、有關要求
請有關單位結合各地標準實施應用情況,對標準文本內容、關鍵指標、規范要求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填寫《農藥殘留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反饋表》(見附件2),于2021年10月20日之前反饋至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
聯系人:國家農藥殘留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農業農村部農藥檢定所殘留審評處)廖先駿;聯系電話:010-59194078;郵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1.GB 2763—2021中豇豆和韭菜有關農藥殘留限量及配套檢測方法標準
2.農藥殘留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意見反饋表
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