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落實藍天保衛戰相關要求,切實提升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水平,持續改善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我廳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送審稿)》。現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1年8月27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我廳。
聯系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楊威強
電話:020-83603457、15915713200,郵箱:1056466565@qq.com;
聯系人: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 許技科
電話:020-87532485
附件:
1.《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送審稿)》
2.《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送審稿)》編制說明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