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指導,突出地方標準申報項目的科學性、規范性、先進性和時效性,發揮標準化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現向全社會征集2021年度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立足需求,服務發展。聚焦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全面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構建高標準市場體系,突出需求導向,以解決問題為目的,全面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依法依規,協調一致。申報項目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等有關規定,突出我省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注重與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協調配套。
(三)科學論證,突出重點。加強地方標準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突出項目的實驗、試驗驗證和技術支撐,強化申報項目的科學性、規范性、先進性和時效性。
(四)開放透明,注重實效。地方標準的申報應堅持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
二、申報重點
(一)以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為重點,突出脫貧及成果鞏固、鄉村建設與治理、農村綜合改革、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鄉村人居環境、農業種養殖新技術、高標準農田建設、節糧減損、種質資源保護利用、道地藥材種植養殖、動植物疫病防控、地理標志產品(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或原質監總局批準)、特色優勢農產品生產及品牌建設等領域的標準項目。
(二)以促進裝備制造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為重點,突出先進裝備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大數據、區塊鏈等領域的標準項目(產品質量及其方法標準除外)。
(三)以促進旅游業發展為重點,突出森林康養、旅游交通、住宿、餐飲和鄉村旅游、智慧旅游、研學旅游、養生旅游、自駕車旅游、紅色旅游、體育健身休閑旅游等領域的標準項目。
(四)以優化公共文化服務、推動文化產業發展和規范文化市場秩序為著力點,突出公共閱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物保護、文化鑒賞、文體活動、文博服務等公共文化服務領域的標準項目。
(五)以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為重點,突出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數字經濟、知識產權保護與轉化、科技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和餐飲服務、居民服務、家庭服務、健康服務、體育健身等生活性服務業領域的標準項目。
(六)以加強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生為重點,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勞動保護、防災減災救災、特種設備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治安防控、公共衛生安全等安全管理領域的標準項目。
(七)以綠色低碳循環和生態環境保護為重點,突出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能耗限額、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廢舊家電回收、垃圾分類與回收利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礦山環境治理、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監測、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水資源綜合利用、水生態保護、耕地保護、濕地和草原修復保護、土壤污染防治等標準項目。
(八)以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為重點,突出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公共教育、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就業創業服務與管理、智慧城市、公共資源交易、行政許可、電子政務以及社會治理、醫療衛生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領域的標準項目。
(九)以提升軍民通用標準化水平為重點,突出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軍民通用或軍標轉地標的標準項目。
三、申報要求
(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實行常年公開征集制度,各級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和個人均可以提出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
(二)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可通過省級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或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申報(在“甘肅省地方標準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電子版,加蓋公章的應上傳掃面件)。申報材料包括: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標準草案和其它材料;標準草案應包括:標準封面、前言、范圍、核心技術內容等要素,格式符合GB/T 1.1-2020要求;其它材料包括:品種鑒定證書、標準試驗驗證、標準預研、項目支撐材料等。修訂項目應在《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一欄中重點闡述技術內容的先進性、創新性和主要技術差異。
(三)項目申報單位和個人應強化項目預研,做好項目申報前的調研分析和相關實驗、驗證、論證工作。各省級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要對申報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
(四)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可電話咨詢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相關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附件:甘肅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書
聯系人:劉帥君 張曉春
電 話:0931-8533569(8533565)
地 址:蘭州市城關區金昌南路279號
郵 編:730030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