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頒布了修改對食品內重金屬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號法規。該法規重新規定了對食品增補劑內的鉛、汞及鎘的最大限量。其中,建議所有食品增補劑內鉛的最大限量為3.0毫克/公斤,汞的最大限量為0.10毫克/公斤,單獨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構成的食品增補劑內,鎘的最大限量為3.0毫克/公斤,其他食品增補劑內鎘的最大限量擬定為1.0毫克/公斤。法規預計2009年施行。
近年來,重金屬污染受到各國政府的關注,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多次修訂重金屬限量標準,如,歐盟在2005年發布的(EC)78/2005法案中修訂了食品中重金屬限量;2006到2007年,日本勞動省決定對中國輸日蔬菜水果的重金屬鉛、砷含量進行不定期抽樣檢測。韓國也在2005年發布了關于中草藥中農殘金屬限量的修正案。歐盟此次法規的修訂,同樣是出于對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考慮,但也提高了食品出口的技術門檻。
國外對食品技術性標準的不斷提高和對中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炒作,勢必對我國食品生產企業帶來不利影響。為應對嚴峻的外貿形勢,溫州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企業:加強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加大研究力度和技術創新,關注出口市場的最新標準和要求,避免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