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西貢解放報》10月24日報道,10月23日越南中央食品安全衛生部際指導委員會的8個部委代表一致通過了對含三聚氰胺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的處理措施。一是對于通過正規貿易進口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中國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將再出口到中國;二是對于經檢驗確認未含有三聚氰胺的104.4噸不明來源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在接受處罰后將予以放行,繼續銷售;三是對于河內牛奶公司使用自中國進口的含三聚氰胺原料奶生產的366.5噸乳制品,18噸含三聚氰胺的伊利牌液態奶以及其他“三無”原料奶共4噸將予以銷毀。
越南衛生部在會上重申,將不頒布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標準,表示不能讓人們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