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山東省政府召開宣傳貫徹《山東省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辦法》座談會。副省長賈萬志指出,要重視漁業養殖與增殖的發展和管理,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據悉,這是全國首部全面規范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規章。
賈萬志強調,《 辦法》的頒布實施,為我省加強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各級政府要真正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角色,盡快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水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制度,明確責任,加強監督,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放心。深入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開展養殖增殖重點品種和區域的專項執法檢查,強化對養殖增殖產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管,嚴把水產品市場準入關,認真查處漁業違法案件,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水產品的行為。
《 山東省漁業養殖與增殖管理辦法》已經山東省政府206號令頒布,將于 2008 年 10月 10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