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級有關部門,市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企業:
為建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持續實施標準化戰略,提高地方標準供給的質量和效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征集2021年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征集范圍
(一)我市范圍內,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可以制定地方標準。
(二)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節約能源等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制定的地方標準。
(三)巳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的或同類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發生變化的以及與地方標準相關技術要求發生變化的,應當申報地方標準修訂項目。
(四)對于2016年12月以前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地方標準復審周期不超過5年),請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起草單位積極開展復審工作。復審結論為修訂的,應當申報地方標準修訂項目。
(五)針對落實“六穩”“六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以及農業農村發展、城鄉統籌、生態文明、文化旅游、城市品質提升、質量提升行動等市委市政府重點部署提出的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予以優先立項。
(六)一般性工業產品、產品檢驗方法以及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不屬于地方標準制定范圍。禁止通過制定產品質量及其檢驗方法地方標準等方式,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
二、征集要求
(一)申報主體
我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可以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其他單位和公民個人可以向市市場監管局及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建議。
(二)加強標準預研
按照地方標準“統一管理、分工管理”的體制要求,請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向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企業、社會團體和教育、科研機構廣泛征集本部門、本行業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建議,并對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
(三)組建專業機構及人員
請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工作;未組成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組織相關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標準化專業知識的人員成立專家組承擔地方標準的起草工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專家組應當具備完成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的技術、管理、經費等條件和基礎。
(四)提高標準質量
申報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標準制定的規則要求;有利于科學合理利用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增強產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換性,提高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不得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做到與有關標準之間的協調配套;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標準。
(五)實施滾動立項
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實行全年滾動立項。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且急需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可隨時申報。
(六)規范立項程序
地方標準制修訂申請立項項目應經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重慶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見附件)》和地方標準草案文本紙質件各一份,同時在重慶市地方標準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網。上申報(網址: http://113.204.47.237:81/ )。地方標準草案應明確提出主要章節及各章節所規定的主要技術內容;對于修訂項目,應重點說明擬修訂的內容和理由。
三、其他要求
(一)制定周期
地方標準制定周期為下達地方標準制定計劃之日起24個月以內。
(二)起草規則
請起草單位按照GB/T1.1- -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等規定起草地方標準。
(三)加強信息反饋和評估
建立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后,請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起草單位做好地方標準的實施工作;起草單位應及時向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市場監管局反饋實施中的問題和情況,作為地方標準復審的重要依據。
(四)強化監督檢查
2021年,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將對重點領域的地方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方案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吳圳023-63710450 13609459608;電子郵箱: cqzjbzhc@ 163.com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大道403號1009室.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