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地方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我廳組織對630項農牧業地方標準進行了復審,擬繼續有效342項、修訂103項、廢止185項,F將復審結果(見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止。如對復審結果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內書面(單位需加蓋公章、個人署名)反饋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聯系人:劉 麗 0971-6158214(傳真)
附件:青海省地方標準復審情況匯總表
青海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