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我部決定制定《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和《環境空氣臭氧傳遞標準逐級校準技術規范》兩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目前,標準編制單位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國環規科技〔2017〕1號)要求,現就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你單位意見,請認真研究并提出書面意見,于2020年7月28日前通過信函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的,按無意見處理。
標準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意見征集”欄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檢索下載查閱。
聯系人:生態環境監測司 滕曼
電話:(010)65646264
傳真:(010)65646262
郵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82號
郵編:100006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2.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征求意見稿)
3.《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4.環境空氣臭氧傳遞標準逐級校準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5.《環境空氣臭氧傳遞標準逐級校準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0年6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