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規范餐飲業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行為。近日,湖北省衛生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以及衛生部頒發的《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結合湖北省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了《湖北省餐飲業食品索證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要求,湖北省境內的餐飲單位,在采購定型包裝的食用油、米、面(面粉)等主副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劑、肉制品、水產品,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時,必須實施采購查驗和入庫登記(臺賬)制度;在農(集)貿市場采購生鮮初級農產品及水產品時,不得從無經營許可證(照)的攤位采購食品;采購生豬肉應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不得采購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對索取的購物憑證應留存備查。購物憑證應至少保留到憑證所記載的食品食用完畢一個月以上。
《辦法》還規定,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知道餐飲業制定規定的進貨驗收和臺賬記錄制度,加強對餐飲業經營者食品索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辦法》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予以嚴厲懲罰。
據了解,《辦法》是湖北省首個針對餐飲行業食品采購的強制性規定,旨在保障餐飲消費安全,同時也為防止出現餐飲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無從追查源頭、無法定責的尷尬局面。
目前,湖北省衛生廳對湖北省共有的17090家餐飲單位。已制發了統一的《進貨驗收臺賬》表,今后,湖北省全省市民到餐館或飯店進餐將更有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