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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頭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罐頭食品是指將符合要求的原料經處理、分選、修整、烹調(或不經烹調)、裝罐(包括馬口鐵罐、玻璃罐、復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裝材料容器)、密封、殺菌、冷卻或無菌包裝而制成的所有食品。罐頭食品的申證單元為3個: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他罐頭。 在生產許可證上應當注明獲證產品名稱即(罐頭食品)及申證單元名稱(畜禽水產罐頭、果蔬罐頭、其它罐頭)。罐頭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為0901。 未納入本細則管理的罐頭食品,待條件成熟時,將納入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