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編制說明)
本標準于2020年立項(項目編號spaq-2020-17),項目承擔單位為廣東省公共衛生研究院、國家鹽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2021年1月12日起草工作正式啟動,2021年3月9日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其后開展指標驗證數據的匯總分析、行業調研與監管部門訪談、低鈉鹽認知及消費行為專項調查等工作,并先后到廣東、福建、青海、四川等地食用鹽生產基地進行現場調研。2022年6月17日召開第三次工作會議,對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內容開展研討,形成起草階段征求意見稿(草案)。2022年6月至7月進行行業內征求意見,收到來自企業、行業協會、監管部門等共計46家單位的反饋意見。對反饋意見進行匯總整理后,2022年9月召開第四次起草組工作會議,經充分討論、根據意見采納情況對文本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用鹽》第一輪送審稿。2023年4月13日,在貴陽召開的食品產品專業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進行審查,審查結論為“通過審查”,會后根據專家意見進行相應修改,形成公開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