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炸鍋(報批稿)
本文件規(guī)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空氣炸鍋的正常工作環(huán)境、電器安全、電磁兼容、與食物接觸的材料及制品的安全、關機功率和待機功率、噪聲、容積偏差、結構、涂層性能、定時偏差、升溫時間、溫控精度、溫幅、溫度均勻性、烹飪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檢驗規(guī)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的內容,并給出了便于技術規(guī)定的分類。
本文件適用于單相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 的家用和類似用途便攜式空氣炸鍋(以下簡稱“器具”)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注:對于采用可見光的輻射式電熱元件的器具正在考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