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官分析 產品感官宣稱證實導則(征求意見稿)
本文件提供了對食品和非食品類產品感官宣稱以及產品包裝上的宣傳語進行證實的導則,給出了感官宣稱與其他類型宣稱的區別、感官宣稱分類、不同類型感官宣稱示例以及感官宣稱證實示例。
本文件適用于產品感官宣稱證實。
本文件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支持感官宣稱所用測試方法中的具體或詳細要求;
---產品原產地、組分.加工和營養成分的事實宣稱;
---產品技術特征的事實宣稱;
---產品消費或使用時,產品的健康特性﹑醫學及治療功效、生理功效、結構或功能優勢的宣稱;
使用儀器評價產品特性或性能的宣稱(儀器評價是指不使用評價員或被試,而使用儀器對產品的特性或性能進行評價);
服務類的宣稱(例如房屋清潔服務﹑航空服務﹑汽車服務等)---大件/耐用消費品的宣稱(例如汽車、冰箱﹑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