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編制說明)
2019年以來,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分別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制定養殖尾水排放地方標準,加強水產養殖尾水監測,規范工廠化水產養殖尾水排污口設置。目前,2007年發布的《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已不完全符合本市水產養殖管理現狀,隨著《上海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8-2035年)》出臺,亟需結合新一輪水產養殖產業布局和規模,制定地方性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明確池塘養殖尾水的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結果判定、實施與監督等,推動水產養殖業綠色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