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技術規范(編制說明)
隨著2018 年中共中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印發,明確提出水利部“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整合劃歸生態環境部。目前,生態環境部、廣東省尚沒有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技術規范,導致在入河排污口論證過程中缺乏規范化作業指導。為規范廣東省內建設項目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工作內容、程序和技術要求等,指導廣東省內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編制工作,2021 年4 月由珠江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科學研究院牽頭組織申報的《廣東省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技術規范》,2021 年7 月經廣東省環境科學學會批準正式立項(粵環學函[2021]9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