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4部分:塑料制品業(報審稿)
本標準規定了江西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生產工藝和管理要求、監測與監督實施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塑料制品企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
塑料制造行業,包括GB/T 4754-2017中行業代碼292所包含所有行業,指以合成樹脂(高分子化合物)為主要原料,經采用擠塑、注塑、吹塑、壓延、層壓等工藝加工成型的各種制品的生產,以及利用回收的廢舊塑料加工再生產塑料制品的活動;不包括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以及塑料鞋制造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