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評價(編制說明)
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含示范縣、區,下同)是督促市、縣(含縣級市、區、經開區、新區、風景區,下同)黨委、政府和黨工委、管委會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重要載體。為規范創建工作的組織管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7〕19號)規定,參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暫行)》,特制定本規范。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遵循政府主責、部門共創、社會參與的原則,促進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創新監管機制,強化監管措施,推動社會共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本規范要求的建立前期主要通過文件、資料等材料學習,后期也通過與市場局、部分事業單位、消費者等進行調研交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設評價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