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安全管理體系規范(征求意見稿)
本文件規定了供應鏈安全管理體系的要素,包括一般要求、安全管理策略、安全風險評估和規劃、實施與運作、檢查和糾正、管理審查和持續改進等。
本文件適用于在生產或者供應鏈任何階段希望達成以下目標的從制造、服務、存儲或者運輸的任何規模的組織(從小型到跨國規模):
a) 建立、實施、維護和改進安全管理體系;
b) 確保符合規定的安全管理策略;
c) 驗證是否符合其他要求;
d) 尋求通過授權的第三方認證組織對其安全管理系統進行認證或注冊;
e) 對于本文件的合規性做出自我決定和聲明。
一些法規以及監管規范也對在本文件中某些要求進行了闡述。
本文件并非旨在要求對合規性進行重復驗證。
選擇第三方認證的組織可進一步證明其在促進供應鏈安全方面的重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