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規范(編制說明)
為確保海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7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國家標準委關于做好地方標準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標委地方〔2018〕9號)有關規定,原海南省質監局標準化處啟動對2007年發布的地方標準《標準化管理規范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程序》(DB46/T 74-2007)的修訂工作。2018年9月,發布實施了《地方標準制修定工作程序》(DB46/T 74-2018),該標準在地方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規范了地方標準制修訂過程中的流程和管理工作,促進了海南省設區市級的地方標準制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