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竹筍(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長寧竹筍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長寧鮮筍或原料筍為原料,輔以或不輔以泡椒、蓮藕、海帶、木耳、馬鈴薯等蔬菜或蔬菜制品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食用鹽、食糖、食醋、醬油、香辛料、檸檬酸、乳酸、谷氨酸鈉、山梨酸鉀、檸檬酸鈉、苯甲酸鈉、脫氫乙酸鈉、焦亞硫酸鈉、D-異抗壞血酸鈉、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低亞硫酸鈉、安賽蜜(乙酰磺胺酸鉀)、甜蜜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糖精鈉、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等中的一種或多種,經過或不經過切分、預煮、調味、包裝、殺菌、冷卻等工藝在長寧縣行政區域內制成的竹筍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