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化工園區(集中區)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評估規范(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海南省化工園區(集中區)、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評估的程序、內容和報告編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海南省規劃、新建、改建、擴建和已建的化工園區(集中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評估及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評估。
本標準不適用于民爆行業生產、流通企業、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和儲存倉庫、汽車加油加氣站、油氣輸送管道、城鎮燃氣以及用于國防科研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
本標準中的“集中區”不含港區。
本標準不能代替《GB 36894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T 37243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及其他相關國家標準及法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