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2020版征求意見稿與2010版標準文本進行了比對,主要變化如下:
1. 標準新增了“干酪制品”的定義,因此范圍調整為“本標準適用于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2. 再制干酪定義中:干酪使用比例由大于15%修改為大于50%,將“原料”修改為“原輔料”,刪除了“加入乳化鹽”的規定,新增了“干燥”工藝。
3. 感官指標要求:將檢驗方法中取試樣的容器“50mL燒杯”修改為“潔凈的白色盤(瓷盤或同類容器)”;色澤要求由“色澤均勻”修改為“具有該類產品正常的色澤”;刪除“易溶于口,有奶油潤滑感”的滋味、氣味要求;組織狀態由“外表光滑;結構細膩、均勻、潤滑”修改為“具有該類產品應有的組織狀態”;新增粉狀產品組織狀態要求“粉狀產品為干燥均勻的粉末”。
4. 取消了原標準對脂肪及最小干物質含量的理化指標要求。
5. 新增致病菌限量要求,引用通用標準GB 29921。
6. 微生物限量要求:大腸菌群檢驗方法由“GB 4789.3平板計數法”修改為“GB 4789.3 ”;刪除了“酵母和霉菌”微生物指標;“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限量改為引用標準GB 29921;新增微生物限量指標“不適用于添加活性菌種(好氧和兼性厭氧)的產品”的說明。
7. 新增產品標簽要求“產品標簽應明確標識干酪使用比例;產品應標明“再制干酪”或“干酪制品”;產品標簽應明確標示運輸和貯存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