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認證機構風險防控和責任追溯實施指南(編制說明)
行政體制改革、政府職能轉變,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政府現代化治理能力的關鍵舉措,是政府的自身改革。今年來,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比例超過40%,認證機構審批也在不斷進行改革,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給認證行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活力;但同時也對行業的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批認證機構不斷增加,新機構申請認可評審數量卻增長緩慢,且有些機構雖然申請了認可,但其實際的運作情況也與認可規則要求相去甚遠,導致認可評審組的現場評審工作根本無法有效開展。認證機構在認證行業的運行中,呈現出一些不規范、不誠信的行為,導致本應承擔“傳遞信任”使命的認證行業,其公信力大打折扣。尤其是新批準的認證機構,在機構運作的規范性以及對于行業相關制度的理解和執行上,多數存在著能力不足,內部管理欠缺等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有賴于通過行業角度指導認證機構規范運作,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