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飲料》2020版征求意見稿與2015版標準文本進行了比對,主要變化如下:
1、修改了術語和定義。新增原輔料要求,并明確了無醇啤酒不屬于飲料。
2、修改了感官要求。刪除固體飲料和液體飲料狀態要求,不再對飲料的狀態作出限定;明確了液體飲料檢測方法中被測樣品的用量;修改了固體飲料檢測方法的部分文字描述。
3、修改了理化指標。更新鐵檢測方法的國標,修正氰化物檢測方法的國標;鋅、銅、鐵總和指標將“金屬罐裝果蔬汁飲料”修改為金屬罐裝果蔬汁類及其飲料”;氰化物指標將“以杏仁為原料的飲料”修改為“添加了杏仁或杏仁制品的飲料”;脲酶指標將“以大豆為原料的植物蛋白飲料”修改為“添加了大豆或大豆制品的飲料”;并新增飲料濃漿的理化指標要求。
4、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將原標準中該條款修改為“產品達到商業無菌狀態的,應符合商業無菌的要求”;并明確致病菌限量適用范圍為“未達到商業無菌狀態的產品”,更加清晰合理;固體飲料的菌落總數要求統一修改為“104CFU/g”;明確菌落總數指標不適用于添加了需氧和兼性厭氧菌種的活菌(未殺菌)型飲料。
5、修改了其他要求。將“乳酸菌飲料產品”修改為“添加菌種的產品”,明確添加菌種的飲料要“標示活菌(未殺菌)型或非活菌(殺菌)型”。明確要求添加乳酸菌的活菌(未殺菌)型產品標簽上要“標識乳酸菌含量”。新增“冷凍”運輸條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