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攤販衛生規范(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攤販衛生規范的術語和定義,以及食品攤販(含直接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制售食品時,對經營場所(含事前自制食品的場所、儲存待售食品的場所)、操作過程、衛生管理、記錄與培訓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在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內從事食品現場制售,以及銷售食品(含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事前自制食品)的行為。
本標準適用于包括食品攤販、集中交易市場內經營者、固定店鋪的經營者等進行清洗、去殼(或剝皮)、切割等操作后,不再做其他處理的直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
本標準不適用于小餐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