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食品加工制造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為控制食品加工制造業的污染物排放,原環境保護部在2006-2009 年度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計劃中立項制修訂《明膠、骨膠和皮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06 年)、《食用油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06 年)、《水產品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06 年)、《乳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07 年)、《釀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醬、醬油、醋》(2008 年)、《番茄制品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2008 年)、《罐頭食品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09 年)等七個與食品加工制造業相關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編制單位依次為山東大學、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青島理工大學、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青島科技大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但在標準編制過程中,發現這七項標準存在污染物控制項目和排放限值相近甚至相同、分行業控制的排放量偏小、標準適用范圍切割不清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