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水產品加工工業(征求意見稿)
本標準規定了水產品加工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和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水產品加工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參考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水產品加工工業排污單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同時適用于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水產品加工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水產品加工工業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本標準不適用于由水產品生產助劑和添加劑類及醫藥品類等化工類產品的排污單位,以及生產水產品調味品、水產罐頭制品和從事水產品飼料加工、非食用類的其他水產品加工的排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