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7:2016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認可規則》 修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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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介紹
CNAS-RL07:2016 《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認可規則》 修訂說明
特修訂CNAS-RL07《標準物質/標準樣品生產者認可規則》。現就主要變化說明如下:
1. 修改了復評審的定義,增加了換證復評審的定義。
2. 涵蓋全部技術能力和全部要素的復評審每2年一次,對于初次獲認可機構在獲證后12個月增加一次定期監督評審。
3. 對初次評審,糾正措施完成時限由3個月縮短至2個月。
4. 增加采用實驗室間比對方式來提供測量結果可信度的相關要求。
5. 本文件擬于2016年2月29日發布,3月1日實施。
其他具體變化可參見差異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