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介紹
環境空氣和廢氣 顆粒物中砷、硒、鉍、銻的測定原子熒光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2008 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下達了《空氣和廢氣 氣相和顆粒物中砷、汞、銻、錫的測定 氫化物發生原子熒光光譜法或氫化物吸收原子熒光光譜法》項目制訂計劃,項目統一編號:88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監測中心站承擔了該標準的編制工作。兵團站于2010 年完成了標準的開題論證,經原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批準,該標準的制訂工作于2015 年移交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總站),由總站承擔并完成方法研究、組織驗證等相關工作。